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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助理答疑
法官助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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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li
时间 2009-07-14 00:00:00
主题 工伤致死赔偿条列
留言 怎样从法律角度来解决工伤死亡赔偿金额!
回复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工伤待遇范围,其中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了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要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姓名 康海
时间 2009-06-08 00:00:00
主题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
留言 您好,我叔叔是一个建筑工人,六月一号在工地摔伤,先在医院医治,医生说三个月脚不能站地,半年才能轻微活动。他们签定了合同,以及工地买的保险。请问我们应该向工地如何索赔,有哪些索赔,索赔多少?谢谢
回复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索赔。
 
姓名 di
时间 2009-05-25 00:00:00
主题 交通事故起诉
留言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肇事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但现在肇事方不承担其责任,我们要起诉他,请问该如何起诉,我们需要向法院提供什么材料
回复 你可也向被告所在地、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诉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复印件,在立案时一并提供。
 
姓名 张若曦
时间 2009-05-23 00:00:00
主题 自理口粮户
留言 我家是自理口粮户,仍与村社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现在所在村的土地要被征用,我们能享有国家土地征用赔偿吗?
回复 关于拆迁安置的具体政策,请向当地拆迁安置部门咨询。
 
姓名 sos
时间 2009-04-01 00:00:00
主题 关于取证
留言 过段时间就要开庭了,现在在收集证据,有些证据可以通过正当手段得到,但有些重要证据却要通过非法途径获取(非法进入对方系统获取相关证据,并未对对方造成危害),请问法官,如果我们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非法获取到的证据,对案件有没有影响
回复

       既然你自己都说是“非法”,那这个证据的效力你自己也可以判断吧。法律不会保护“非法”的事。如果你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如果证据有灭失的危险,今后难于取得的,你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权利的行使一定要依法进行,法律也给于了你很多渠道,切记不可做“非法”的事情,否则就会弄巧成拙哦。

 
姓名 孙朝军
时间 2009-03-30 00:00:00
主题 如何才能执行
留言 前几年我一朋友的妻子在外面打工遭遇车祸而亡,但法院判给我的钱至今都还没能执行下来,理由是肇事者无力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才能要回那笔赔偿款。谢谢!!
回复 如果肇事者确实无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终结案件执行。具体情况,请与执行该案的法院具体联系。
 
姓名 zzz
时间 2009-03-26 00:00:00
主题 笔记本
留言 朋友借笔记本电脑不还,有电话录音做证,能否到法院上告,胜诉面有多大?
回复 你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胜诉,人民法院将在审理后,做出判决。
 
姓名 hy
时间 2009-03-23 00:00:00
主题 想知道判决书有期限吗
留言 房屋官司以完,2套房屋(1套69.5/1套39.5)一共109平方 但2套房屋没办产权,是死去的老人名字还是2张坼迁合同 现房屋由法院判决由3人共有,判决书已下, 我2套房屋占69.5的15.5/39.5的占21.5一共37 我想去办产权 另2个人不去办,我怎么办? 还有就是判决书已生效它有期限的吗?如果过了期又怎么办?
回复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一直有效。但是判决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你应该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姓名 gzlscr
时间 2009-03-06 00:00:00
主题 我能胜诉吗
留言 我公司与当地一公司签署了一份协议,我按协议规定给对方预付了货款40万元。可对方只履行了三分之一,就没有继续履行下去,我多次催促对方负责人继续履行协议,但均无效。已造成了我方的经济损失。经调查,发现对方法人已因其它原因被刑事拘留已被检察院起诉,待法院宣判了。但对方公司还有人在打理业务,一直在正常营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我的剩余货款和利息正当吗?能胜诉吗?
回复 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是否胜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裁判。
 
姓名 lzl
时间 2009-02-02 00:00:00
主题 该到法院还是报警
留言 朋友借钱不还,还玩起了'失踪”,住址也换了,手机也换了,找不到人。只知道身份证号,这种情况是找法院还是到公安局报警?
回复 你可以向你朋友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诉状一式两份,借条1份,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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